鲁迅--极端的误区
鲁迅以文学著称,而文学无非是以故事来揭示人性和社会,以感性为叙述方式。成功者无非是更准确和深刻。记得鲁迅说过,悲剧就是把珍贵的东西摔碎给你看,还是很有见地的。文学家的成功大多是靠自传体,原因大约是因为感性素材比较准确。只有大师才能贯通,写出与自己不相近的人的心灵深处。例如,祥林嫂,一个女人,由男人来写,难度较大。
有喜抬轿者就此把鲁迅拔高,说他一部阿Q写出了中国人的灵魂。这未免太吹狠了。我比较怀疑是否存在统一的人性共性。我更看重《红楼梦》里丰富的人物。鲁迅的文学形象多是底层人物,孔乙己等。或许可以冠以主流意识,大众意识。优秀者虽如凤毛麟角,但也绝非无处可寻。而恰恰鲁迅对一些优秀者表现出极不理智的批判,如胡适等,却令人怀疑鲁迅自己是不是有点性恶的变态。在他看来,只要不十分完美,就可以大骂无误,有缺点或罪恶,就可以不顾罚当其罪。鲁迅明言“横眉冷对千夫指,俯首甘为孺子牛”,我倒是愿说横眉冷对魔鬼头,平等待人少俯仰。天道至公,没有亲疏。
鲁迅对社会革命是赞成的,如“革命会流血,但不革命血腥味更大”。为此,鲁迅甚至认为可以不择手段,这就未免极端了。甚至加入左的阵营,放弃FairPlay,等于一个魔鬼反对另一个魔鬼,掉入狗咬狗的恶性循环。而鲁迅对革命的目的是不在意的,革命只是他发泄的工具而已。出卖自己的笔名,充当喉舌和匕首,无疑让鲁迅赢得资助,把自己卖了个好价钱,生活优越,而人格却是没有的。
鲁迅是共产党认可的少数文人之一,在于他强调的发泄愤怒式革命。在于他的破坏性而没有建设性。为革命制造借口和煽动情感,却不在意目的和手段。
鲁迅在哲学上是肤浅的,例如,认为易经是仅占卜的,显然只见一叶,不见泰山。